那是一个周二的晚上,我独自去一家新开的酒吧小酌,灯光昏暗,音乐嘈杂,就在我低头喝着啤酒时,余光里突然闯入一个熟悉的身影。
那一瞬间,我愣住了。
是林悦,我的前妻。
记忆里的林悦,总是穿着宽松的T恤和牛仔裤,头发随意地扎成一个马尾,素面朝天,甚至有些不修边幅,我们在一起的那几年,她似乎完全忘记了“美”这个字该怎么写,只顾着照顾家里和那个永远也做不完的家务,她不是不爱打扮,只是把所有的热情都倾注在了柴米油盐里。
然而此刻,站在吧台边的林悦,却让我觉得陌生得可怕。
她剪了利落的短发,露出了修长的脖颈,身上穿着一件印着球队Logo的紧身球衣,下身是一条极短的百褶短裙,外面套着一件透明的薄纱开衫,最引人注目的是她腿上那双黑白相间的长筒袜,以及脚上那双精致的白色板鞋。
毫无疑问,这是一套标准的“足球宝贝”装扮。
周围的目光似乎都聚焦在她身上,她并没有像我记忆中那样羞涩或拘谨,相反,她笑得很肆意,手里拿着一杯冰镇饮料,和身边的几个朋友谈笑风生,她对着镜子整理了一下刘海,那一刻,她眼里的光彩,是我在家里那盏昏黄的吸顶灯下从未见过的。
她看起来就像是从时尚杂志封面上走下来的一样,浑身散发着一种野性的魅力。
我下意识地想走过去打个招呼,但在看到她被人群簇拥着,那种自信和骄傲溢于言表时,我的脚步又停住了,她不再是那个为了省钱给我买游戏机而自己吃泡面的妻子,她也不再是那个在菜市场为了几毛钱讨价还价的妇人。
她现在的状态,像是一朵在枯萎许久后,终于找到了土壤和阳光的玫瑰,肆意地绽放。
就在这时,她似乎感应到了什么,微微侧过头,目光在人群中扫过,那一瞬间,我们的视线撞在了一起,她的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,随即变成了淡淡的笑意,她没有像以前那样慌乱地躲闪,也没有急着跑过来拥抱我,只是轻轻挥了挥手,便转过身去继续和她的朋友们狂欢。
我站在原地,看着她的背影,突然意识到,她已经彻底变回了那个属于聚光灯下的女孩。
那个曾经被我忽视的、热爱足球、热爱时尚的前妻,终于找回了她自己。
我端起酒杯,向她的方向遥遥举了一下,然后一饮而尽。

再见,前任,希望你在那个属于你的球场上,永远光芒万丈。